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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真的好難為!台北市一名女子今(17)日凌晨在KTV唱歌喝酒,結束後在一樓門口和一名男子疑似爆發口角發生拉扯,派出所於警見狀後上前關切並勸阻,不料卻遭女子飆罵「三小」,還伸出穿著高跟鞋的腳狠踹警方下體,被警員一個反手壓制,最後在友人苦苦哀求下,警方才留下相關個資放人離開。

據了解,23歲的康姓女子今凌晨和友人相約唱歌喝酒,結束後她因喝醉情緒不穩,不願意讓男友帶她回家,2人便在KTV一樓發生拉扯。路過的2名派出所員警見狀,立刻上前勸阻並關切情況,不料康女竟發酒瘋嗆「三小」,還伸腳狠狠的朝情趣睡衣其中一名員警的下體踹去,隨即遭警方反手壓制執行保護管束。

康女男友見女友遭警方壓制,向警道歉求情,並承諾會立刻送她回家;而一旁的友人也上前安撫康女,不料卻再遭她的無影腳飛踢,讓友人相當無奈。由於康女已醉到不省人事,且男友及友人皆在一旁,警方留下相關個資後,便答應讓一行人離開。

▲該名女子立即遭警方壓制。(圖/社會中心翻攝)

【 NOWnews 今日新聞 】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為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酒後駕車理賠成本,金管會 26 日公布,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現行每次 2100 元提高到 3600 元,且累犯就是依酒駕次數乘上 3600 元,不設上限,即有 5 次酒駕,即加費 1 萬 8000 元。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此新費率將預告 30 天,預計年底前發布,明(2018)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根據保險局統計,從 2014 年 3 月實施強制車險酒駕加費,到今年 7 月為止,共有 6 萬 7730 人被酒駕加費,酒駕 1 次最多、高達 6 萬 6320 件,但也有人酒駕違規高達 4 次,有 24 人,而 1 次酒駕加費 2100 元,也因此,目前最高酒駕 4 次被加費 8400 元。

雖然目前投保強制車險車主,若酒駕被逮,有 1 次酒駕紀錄,隔年強制車險就會被加費2100元,不過,金管會研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現行酒駕加費 2100 元,提高到 3600 元,即按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 3600 元加收保費,不設上限,其餘費率維持不變。

也就是說,若前 1 年酒駕 1 次紀錄就是加費 3600 元,2 次即 7200 元 ,前一年違澎湖情趣商店反酒駕 5 次、即加費 1 萬 8000 元,而且無加費上限,若以一般 25 歲到 30 歲無酒駕紀錄者,1 年強制車險保費 1457 元到 1866 元,若有酒駕紀錄者至少 5000 元起跳,酒駕多次可能保費就上萬元。

金管會也提醒,雖然對於酒駕所造成的傷亡,強制車險有理賠,但於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被保險人)追償,因此,呼籲駕駛人酒後勿開車,除可避免額外增加保費支出外,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如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或周邊親友應保持冷靜,立即報警處理,並記得取得車禍相關資料,以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如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或未投保本保險時,受害人也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金管會統計,強制車險自7段變頻跳蛋 1998 年實施以來,截至 2017 年 7 月底止,總理賠及補償金額超過 2379 億元,超過 422 萬人次受惠,對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內褲裝跳蛋屬所提供的基本保障實具助益。金管會也提醒騎乘汽、機車的民眾除應注意行車安全外,並請記得投保強制車險,以獲得即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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